校內各部門:
由于海關總署“十三五科技創新減免稅政策”(財關稅【2016】70號)即將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而“十四五”期間的科技創新減免稅政策目前還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出臺時間暫不明確。在新老政策過渡的特殊時期,為保證學校及采購人利益,特對我校近期進口免稅設備采購工作作如下提示:
1.近期有進口設備采購需求的采購人,請務必提前與供貨商確認供貨周期,確保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能夠完成免稅貨物的清關進口工作。
2.對于不急需的進口設備,建議采購人在海關總署新政策實施細則執行后按正常程序辦理免稅審批和正常清關進口,以保證教學、科研計劃的順利開展。
聯系人:譚老師67791477,行政樓B209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jc710公海賭船)
2020年11月4日
附注:近期海關總署對于進口免稅設備相關政策變化內容
1. 2020年12月31日以后至“十四五科技創新減免稅政策”出臺前(時間不確定),海關暫停辦理進口免稅審批工作,所有免稅單位的進口貨物需交納關稅和增值稅再辦理進口(繳納稅款后續能否退回需依據新政策規定執行),包含2020年12月31前已獲海關免稅審批,但進口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貨物。
2. “十四五科技創新減免稅政策”出臺后至海關總署政策實施細則執行前(時間不確定),海關恢復辦理進口免稅審批工作,所有免稅單位的進口貨物在進口報關前須先交納與關稅和增值稅等額的保證金清關進口,待實施細則執行后再憑減免稅審批證明文件辦理退回保證金的手續。
3. “十四五科技創新減免稅政策”實施細則正常執行后,恢復所有進口貨物的免稅審批工作及免稅進口程序。